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搜 索

广州电动汽车充电补贴办法发布 直流充电桩补贴550元/千瓦

2018-06-25  新闻来源:第一电动网  新闻作者: 李艳娇  新闻编辑: 玉萍

近日,广州市工信委发布的《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对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和专用、公用充电设施给予年度运营电量补贴的标准。

充电桩项目补贴标准为直流充电桩、交直流一体化充电桩、无线充电设施:按照550元/千瓦的标准补贴。交流充电桩:按照150元/千瓦的标准补贴。换电设施项目:按照2000元/千瓦的标准补贴。

对专用、公用充电设施给予年度运营电量补贴,按照0.1元/千瓦时的补贴标准,单桩(单个换电工位)补贴上限小时数为每年不超过2000小时。

《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充电设施”)补贴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粤发改能电〔2016〕691号)、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做好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产业函〔2018〕518号)等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是指由市财政安排,包含上级部门下达的充电设施补贴(奖励)资金,用于引导和支持全市充电设施(包括充电和换电设施)建设和运营。

第三条 补贴资金的安排遵循公平公开公正、依法依规、突出重点、科学分配等原则。

第四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补贴资金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编制补贴资金预算,组织或委托项目审核,会同市财政局联合组织项目申报、下达资金计划,对项目实施及其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第二章 支持范围和方式

第五条 补贴资金用于以下方面:

(一)支持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对个人自用充电设施建设不予补贴,补贴项目除满足国家最新通用性标准要求,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充电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充电设备、接口、安全等相关标准,无国家标准或国家标准不明确的,应当符合本省、市相关标准。

2.充电设施必须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安装,且保证至少5年的正常连续使用。

3.建设前已在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登记的充电设施建设项目。

4.充电设施建设投资方已按要求在广州市充电设施智能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信息录入,所建充电设施均已接入管理平台;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建成并正常营运的充电设施总功率不少于2000千瓦。

(二)支持充电设施良好运营。对个人自用充电设施不予补贴,对专用、公用充电设施按年度进行运营电量补贴,并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按要求能实现在管理平台上的充电数据实时共享,充电设施电能可计量,位置可查询,充电状态可监管。

2.企业充电数据采集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要求,需对充电和运营数据采集和存储,并且数据保存期限不低于5年。

3.企业建立完善的充电设施运营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充电设施运营安全可靠。

第六条 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一)充电设施建设项目。按照充电设施额定输出功率进行一次性建设补贴,补贴对象包括直流充电桩、交直流一体化充电桩、交流充电桩、无线充电设施、换电设施等。补贴标准如下:

1.充电桩项目:

(1)直流充电桩、交直流一体化充电桩、无线充电设施:按照550元/千瓦的标准补贴。

(2)交流充电桩:按照150元/千瓦的标准补贴。

2.换电设施项目:按照2000元/千瓦的标准补贴。

(二)对于专用、公用充电设施给予年度运营电量补贴,补贴标准如下:

按照0.1元/千瓦时的补贴标准,单桩(单个换电工位)补贴上限小时数为每年不超过2000小时。

以上补贴范围和标准可根据年度工作任务重点进行适当调整,在年度充电设施补贴资金申报通知中予以说明。

第三章 资金申报和审核

第七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会同市财政局每年度发布充电设施补贴资金申报通知,并在门户网站发布。

第八条 申报单位申报的补贴资金项目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当属于补贴资金支持范围,不得跨范围申报。

(二)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能申请一项补贴资金,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和完整,申报单位不得弄虚作假和套取、骗取补贴资金。

第九条 申报补贴资金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主要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内容、实施效果等。

(二)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财务和税务信用等级材料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企业已在广州市充电设施智能管理平台进行信息录入的证明。

(四)充电设施已接入广州市充电设施智能管理平台的证明。

(五)项目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充电设备购买合同,设备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充电设施额定输出功率或换电站装机容量证明材料等。

(八)申请单位对申请报告和所附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第十条 对申报补贴资金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核:

(一)项目初审。由各区负责征集项目,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汇总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和市财政局。

(二)项目审核。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开展现场核实。

(三)项目拟定。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确定拟补贴的资金项目。

第十一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将拟定的申报项目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示5日以上,对于公示后无异议项目,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按部门预算管理办法规定报批后,会同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对于公示期间有异议的项目,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会同市财政局对项目进行重新审核。

第四章 信息公开

第十二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以下信息:

(一)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二)补贴资金申报通知,包括申报条件、支持范围、支持标准和申报程序等内容。

(三)项目资金分配结果,包括资金分配及补贴金额等。

(四)公开接受、处理投诉情况,包括投诉事项和原因、投诉处理情况等。

(五)其他按规定应当公开的内容。

第五章 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第十三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对补贴资金支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本区申请获得财政补贴的充电设施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区财政部门会同区工信部门负责按规定程序办理资金拨付、组织实施财政监督检查等。

第十四条 获得补贴资金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第十五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对补贴资金的使用实施绩效管理,组织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开展项目绩效自评,组织开展项目评价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独立评价。

第十六条 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或挤占补贴资金等行为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本办法有效期届满或相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印发

相关新闻

2019-06-06 11:46:14

重庆发布2019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重庆市经信委与市财政局、市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重庆市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2019-05-30 11:43:43

深圳:新能源运营补贴申请 单车三年资助总额不超过 7.5 万元

5月27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深圳市纯电动物流配送车辆运营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2019-05-29 09:28:48

你置换我帮贷,江铃重汽推出全国0利率超值补贴活动

江铃重汽为全新排放标准的实施提供助力,顺应全国各地的淘汰补贴政策推出了优惠活动。

2019-04-22 09:41:17

好于预期!一季度广东GDP增长6.6%,投资保持两位数增长

4月21日,从广东省统计局获悉,初步核算并经国家统计局核定,一季度广东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3886.7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6.6%,高于年度预期目标上限0.1个百分点。

2019-03-08 11:08:54

广东:佛江高速顺德段收费按重收费!

借由佛山一环南延线进行高速化改造的佛江高速公路佛山段天连至北滘段(即佛江高速公路顺德段主要部分),收费标准正式获批同意。一类车辆的收费为0.60元/标准车公里,小车走完全程收费15元,而货车则实行完全计重收费。

2019-03-04 09:56:53

即将官宣!广东66项重点任务、100条行动举措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3月2日上午,广东省召开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简称《三年行动计划》)等配套文件将于近期两天向社会公布。

2019-02-19 13:49:29

广东:污染天气可对柴油货车限行 2020年基本消除冒黑烟现象

柴油车的尾气排放是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2月14日,《广东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公开征求意见,加大对柴油货车的污染防控力度,建设完善“天地车人”监控系统,如污染天气可对柴油货车限行,到2020年基本消除冒黑烟现象。

2019-02-13 16:00:26

安阳发出绿色配送大红包 新能源货车可获6000元补贴

安阳市近日出台了《安阳市新能源货运配送车辆运营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2019年至2021年,每年市财政安排运营补贴专项资金300万元,每年每车给予不超过6000元的运营补贴,加速城市配送“绿色化”。

2019-02-13 14:47:13

深圳发布通告 继续施行《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电子备案规程》

深圳市发布了《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继续施行<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电子备案规程>的通告》,通告表示,为鼓励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的发展使用,做好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电子备案工作,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将继续施行《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电子备案规程》。

2019-02-12 18:13:50

深圳今年将淘汰老旧车8万辆 严治32.9万辆柴油车污染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公告称,今年将深入实施“深圳蓝”行动,通过“限行+补贴”淘汰老旧车8万辆!突出抓好32.9万辆柴油车污染治理,完成全市柴油车环保关键部件核查,在市际边界区域、进深道路卡口、市区主要干道、港区园区场站建立“四道防线”,全面加强异地柴油车整治。

图片新闻

MORE >

数看车型

MORE >

数看卡车

数看客车

品牌查看

MORE >

卡车品牌

客车品牌

热点新闻

MORE >

本日排行

本周排行

本月排行

专题报道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