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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格牌KLQ6115HZGEVN型纯电动城市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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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型号 KLQ6115HZGEVN 公告批次 328
品牌 海格牌 类型 纯电动城市客车
额定质量 总质量 18000
整备质量 10900 燃料种类 纯电动
排放依据标准 轴数 2
轴距 5670 轴荷 6500/11500
弹簧片数 8/11,4/4,-/- 轮胎数 6
轮胎规格 11R22.5 接近离去角 11/10
前悬后悬 2150/3170 前轮距 2054
后轮距 1860 识别代号 LKLA6H1G×××××××××
整车长 10990 整车宽 2500
整车高 3390,3530 货厢长
货厢宽 货厢高
最高车速 69 额定载客 65/21-50
驾驶室准乘人数 转向形式 方向盘
准拖挂车总质量 载质量利用系数
半挂车鞍座最大承载质量 企业名称 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288号 电话号码 0512-62582091
传真号码 0512-62582081 邮政编码 215123
底盘1 底盘2
底盘3 底盘4
发动机型号 发动机生产企业 发动机商标 排量 功率
TZ368XSH17
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

-
200
备注 1.可取消顶置空调,此时高度为3390mm.2.可选装其它型式后视镜,可选装其他型式后围,车身左侧选装应急门..3."该车应安装带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装置".4.ABS厂家/型号:重庆聚能汽车技术有限责任公司,JN144FB.5.储能装置类型/生产企业:磷酸铁锂蓄电池/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允许外接充电7.驱动电机额定功率为100KW(TZ368XSH17),峰值功率为200KW(TZ368XSH17).8.该车为整车控制器限速,限速69km/h.

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告

2020年第26号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33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33批)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0年第7批)予以公告。

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