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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鹏牌HMA7000EDBEV型纯电动轿车
变更(扩展)记录 第327批   第331批  
公告型号 HMA7000EDBEV 公告批次 327
品牌 小鹏牌 类型 纯电动轿车
额定质量 总质量 2435
整备质量 2060 燃料种类 纯电动
排放依据标准 轴数 2
轴距 2998 轴荷 1087/1348
弹簧片数 -/- 轮胎数 4
轮胎规格 245/45 R19 接近离去角 13/14
前悬后悬 850/1032 前轮距 1615
后轮距 1621 识别代号 LMVAGL7U×××××××××
整车长 4880 整车宽 1896
整车高 1450 货厢长
货厢宽 货厢高
最高车速 170 额定载客 5
驾驶室准乘人数 转向形式 方向盘
准拖挂车总质量 载质量利用系数
半挂车鞍座最大承载质量 企业名称 海马汽车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356号 电话号码 13939060265
传真号码 0371-67399980 邮政编码 450016
底盘1 底盘2
底盘3 底盘4
发动机型号 发动机生产企业 发动机商标 排量 功率
TZ220XS529/TZ220XS701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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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6
备注 1.储能装置种类:三元锂离子蓄电池,总成生产企业:肇庆小鹏汽车有限公司。2.ABS型号:ESP9,ABS生产企业:博世汽车 部件(苏州)有限公司。3.选装:外后视镜下摄像头、黑色外后视镜盖、翼子板装饰摄像头、内后视镜座、后部环视摄像头、黑色前LOGO、 黑色企业标识、后部标识、轮辋、黑色品牌标识、两侧侧裙标识。4.驱动电机型号:TZ220XS529/TZ220XS701;额定功率: 44kW/80kW;峰值功率:120kW/196kW。

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告

2020年第26号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33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33批)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0年第7批)予以公告。

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