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搜 索

海南将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2019-11-27  新闻来源:电车资源  新闻作者:   新闻编辑: 韩景旭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11月2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了主要目标,是基本实现对海南省全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的全生命周期监管,初步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立完备的动力蓄电池监管回收网络,确保废旧动力蓄电池安全有效地进入正规回收渠道;打造一批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示范项目,探索建立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交易平台,形成较为成熟的循环利用产业链发展模式,动力蓄电池使用、贮运、回收、拆解、利用等环节规范有序。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

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

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琼工信规〔2019〕3 号

  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洋浦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99号)、《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联节〔2018〕43号)工作部署,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1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

回收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99号)、《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联节〔2018〕43号)工作部署,现就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构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思路与原则

  (一)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按照相关法规及高标准建设海南自贸区(港)的目标要求,落实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含进口商,下同)主体责任,明确销售、回收、综合利用等其他参与方相应责任,构建全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监管回收利用闭环体系,促进行业依法依规规范发展。

  (二)鼓励废旧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

  鼓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电池生产企业和第三方回收利用企业在我省自建、共建废旧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项目,探索梯次利用商业模式,立足省内废旧动力蓄电池残值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各市县有关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强化配合联动,在专项规划编制、项目布局、资金安排、用地指标分配等方面统筹推进废旧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项目。

  (三)强化信息化监管

  充分发挥国家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溯源管理平台的功能,建立溯源信息核查及责任追究机制,形成动力蓄电池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节点可控的全生命周期有效监管。

  二、主要目标

  基本实现对全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的全生命周期监管,初步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立完备的动力蓄电池监管回收网络,确保废旧动力蓄电池安全有效地进入正规回收渠道;打造一批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示范项目,探索建立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交易平台,形成较为成熟的循环利用产业链发展模式,动力蓄电池使用、贮运、回收、拆解、利用等环节规范有序。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动力蓄电池溯源管理体系

  1. 严格执行国家溯源管理规定

  在省内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及其他相关企业,依据各自责任在动力蓄电池生产、销售、 维修、更换、回收、综合利用、注销环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对动力蓄电池进行编码并在国家溯源管理平台上记录和上传信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动力蓄电池全生命周期有效监管。

  2. 建立溯源信息核查及监管机制

  组织第三方机构通过资料比对、现场抽查等方式,对动力蓄电池溯源信息各环节填报情况进行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企业相关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电池信息是否存在漏报误报、是否按时上传相关信息等。加强对相关企业规范填报溯源信息的培训指导,提高溯源信息填报的准确度。

  3. 建立未履行溯源管理责任的惩罚制度

  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按规定上传动力蓄电池相关信息、或故意误报相关信息的企业,将相关行政处罚信息纳入海南自贸试验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示。

  (二)建立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网络体系

  1. 合理建立维保回收网点

  在我省销售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按照便于移交、收集、贮存和运输的原则,充分利用原有销售服务网络,通过自建或协议合作方式,在主要客户分布区域设置维保网点,负责所销售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维修、更换及回收,并向社会及时公告其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网点的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在维保网点更换电池时,应严格按照“换一收一”的方式对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回收,并及时交由符合要求的回收利用企业进行后续处理,不得私下移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维保网点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及消防、环保、安全等有关规定,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标注提示性信息。鼓励多家企业通过委托代理或与回收企业、综合利用企业合作等形式,共建、共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网络,降低回收成本,提高回收网络运行效率。

  2. 加强报废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监管

  新能源汽车报废时,车主应将其送至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拆卸动力蓄电池。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回收废旧动力蓄电池并及时交由符合规定的回收利用企业处理,同时在国家溯源管理平台上登记车辆注销信息和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信息。新能源汽车因交通意外导致动力蓄电池损毁的,车主可凭保险公司或检验鉴定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由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在国家溯源管理平台注销电池信息。

  3. 强化政策约束引导

  新进入我省的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备案时,需按照国家和本省相关标准规定,提交流程科学、职责清晰、操作性强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实施方案,签署动力蓄电池回收承诺书。现有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需补充提交动力蓄电池回收实施方案。鼓励企业探索利用押金、回购、强制回收等方式促进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探索建立新能源汽车销售商绿色服务公示制度。相关政策、制度另行制定。

  (三)推动废旧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产业发展

  1. 支持示范试点工程建设

  鼓励具备动力蓄电池检测、评估、分选、重组技术的企业及机构对本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就地回收、拆组,检测、评价。重点围绕通信基站、储能、新能源分布式发电等领域开展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商业化试点示范。支持中国铁塔等企业参与大规模集中梯次利用。

  2. 探索市场化商业运营模式

  支持汽车生产企业、电池生产企业与梯次利用企业合作,以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纽带,开展商业模式创新试点。鼓励其他社会资源探索梯次利用商业模式。搭建全省梯次电池交易商业化服务平台,探索线上交易、线下交货的新型商业模式。

  3. 规范梯次利用企业行为

  梯次利用企业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时,应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及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提供的拆解技术信息,对符合要求的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分类重组利用,并按照国家编码标准进行重新编码与加贴标识。对不能梯次利用或梯次利用之后的废旧动力蓄电池,须规范移交至具备资质的再生利用企业进行再生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四)加强废旧动力蓄电池处置利用安全环保管理

  废旧动力蓄电池按照电池类型及危害特性实行分级管理。维保回收网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动力蓄电池运输企业、梯次利用企业等应按照国家法规、政策及标准要求,对不同类型的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分类收集、标识、贮存、包装和运输,防止有害物质渗漏和扩散。

  四、保障措施

  (一)积极发挥社会各方作用

  积极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动力电池生产企业、第三方动力蓄电池回收企业、梯次利用企业、行业协会等针对我省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建立产业联盟,共同促进产业链条各环节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国家相关试点企业充分发挥其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龙头企业优势,构建上下产业链协同联动机制。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充分利用现有政策措施和资金渠道,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与梯次利用项目予以支持。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支持。探索创新融资方式,拓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投资项目的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

  (三)加强科技支撑与合作

  统筹支持相关生态设计、绿色回收、动力蓄电池检测拆组等方面关键技术研发。积极促进省内回收利用企事业单位与国内科研单位、高校、省外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之间的合作,将前沿技术引入海南。

  (四)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公众对动力蓄电池安全风险和环境危害的认识,引导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自觉履行相关责任与义务,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促进作用。

相关新闻

2020-11-04 09:56:41

北京发布氢燃料电池汽车发展规划:5年内产值突破240亿元

10月30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了关于印发《北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规划》对北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布局和发展目标作出明确部署。

2020-02-21 11:51:16

商务部:将研究出台进一步稳定汽车消费的政策措施

2月20日,商务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市场运行司主持工作的副司长王斌介绍,下一步,商务部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积极稳定汽车等传统大宗消费”的重要决策部署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精神,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出台进一步稳定汽车消费的政策措施,减轻疫情对汽车消费的影响。同时,鼓励各地根据形势变化,因地制宜出台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增加传统汽车限购指标和开展汽车以旧换新等举措,促

2020-02-20 09:25:31

央行货币政策执行报告重申: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

随着疫情对各行各业造成的影响显现,市场人士对2020年房地产市场如何走也颇为关注。2月19日晚间,央行官网发布了2019年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透露了下一阶段的主要政策思路。报告重申,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因城施策”的基本原则,加快建立房地产金融长效管理机制,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

2020-02-20 08:55:46

天津中小企业房租如何减免?前三个月全免 后三个月减半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连东青表示,从目前情况看,房租减免优惠政策是“津21条”政策中简便易行,落地较快,影响面广,优惠较大的一项政策。为确保这一优惠政策及时、顺利实施,市财政局于2月13日印发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落实减免中小企业房租政策实施细则(津财防控〔2020〕17号),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落实减免房租政策予以细化和解读。

2020-02-19 13:13:36

新加坡宣布计划2040年前逐步淘汰燃油车

据外媒报道,新加坡宣布计划在2040年前逐步淘汰化石燃料汽车,将采取激励措施,鼓励使用混合动力和纯电动等清洁能源汽车。激励措施包括最高2万新元的补贴,以及加大对充电站的投资预算等。目标在2030年前,把充电站数量从现有的1600个左右增加到2.8万个。

2020-02-19 09:58:41

商务部:要商财政部门安排使用提前下达的2020年专项资金

商务部18日晚间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商财政部门抓紧安排使用提前下达的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加大结存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用好地方配套资金,带动社会资本,全力支持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

2020-02-19 09:49:02

武汉再划拨5000万元代管党费用于疫情防控 共达1亿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医务工作者以背水一战的精神,打好湖北保卫战、武汉保卫战,2月17日,经市委领导同志同意,市委组织部印发通知,再次从代市委管理党费中给各区、开发区、市卫健委划拨专项资金5000万元,用于支持各区和有关单位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020-02-19 09:29:54

国务院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和实施企业缓缴公积金政策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不误农时切实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和实施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多措并举稳企业稳就业。

2020-02-19 09:16:51

济南轻微违法不处罚 货运车辆解除限行

2月18日,从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按照全市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公安交管工作实际,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响应期间,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推出公安交警部门保障复工复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10条举措。

2020-02-19 09:13:13

交通部:高速免费时间暂定2月17到6月30

2月15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发布通知:2月17日零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全国收费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根据最新下发操作指南,目前暂定免费时间是到6月30日。不过根据疫情的进展,这个时间有可能提前或者延后。

图片新闻

MORE >

数看车型

MORE >

数看卡车

数看客车

品牌查看

MORE >

卡车品牌

客车品牌

热点新闻

MORE >

本日排行

本周排行

本月排行

专题报道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