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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正研究制定2018-2020年地补政策

2018-08-06  新闻来源:商用车联盟  新闻作者:   新闻编辑: 赵兵杰

从江苏省经信委获悉,2018年上半年,江苏省重点整车生产企业产销汽车95.2万辆和95.4万辆,同比增长3.4%和6.5%。在新能源汽车方面,受益于国补新政策平稳过渡,上半年产销各类新能源汽车4.15万辆和4.37万辆,同比增长327.1%和621.3%,增速迅猛。

新能源汽车产量占全省总量的4.4%,比去年同期提高3.4个百分点,其中,乘用车产量3.5万辆,占比84.6%,比去年同期提高16.1个百分点。上半年,江苏省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0.97万辆,是去年同期的5倍。

新能源汽车产业是江苏省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政策措施。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江苏省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政策。

2014年省财政设立新能源汽车省级财政补助专项资金,2014-2016年每年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对我省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和建设的充电设施按照一定标准给予补助,累计安排省级补助资金42亿元。从2017年开始,为落实推广城市的主体责任,改由各设区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地方补助标准、补助要求、补助方式和申报流程。在补贴政策实际执行过程中,各地要求不一,部分地区补贴申领程序、流程繁杂,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政策执行无法有效落地等情况。近期,省财政厅会同省经信委正在抓紧研究制定2018-2020年的地方补助政策,在新的政策中将参照国家补助标准对地方补助标准提出具体要求,保持补助政策在全省的相对统一;同时将要求各设区市在制定地方政策时简化申报流程,确保有关政策落到实处。

二、加大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

2017年省政府发布的《江苏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新能源汽车产业被列为重点产业之一。2017年,省财政安排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9亿元,重点支持包括新能源汽车产业在内的战略新兴产业重大技术攻关和产业化项目。近期,省经信委会同省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培育新能源汽车重点企业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将进一步加大对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三、加快推动公交、出租、市政环卫、物流等城市公共服务领域车辆的电动化。

截止2017年底,我省在公交、出租、市政环卫、物流等城市公共服务领域共推广应用新能源近3.6万元,我改善城市大气环境做出了很大贡献,但是我省城市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无论是数量还是比例都远远落后于深圳、广州、太原等城市,与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机动车保有量还不相称。近期,省经信委牵头正在研究制定我省城市公共服务领域车辆电动化实施方案,将大力度的在公交、出租、市政环卫、物流等城市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纯电动汽车,征取到2020年基本实施我省公交领域的电动化,同时在出租、市政环卫、物流等领域大规模使用纯电动汽车,形成以纯电动汽车为主的城市绿地交通体系。

四、进一步加快充电设施建设。

截止2017年底我省已建设各类充电桩超过5万个,省财政安排超过2.5亿元资金用于对充电设施建设进行补助。按照规划,到2020年在全省范围内建设各类充电桩超过17万个,基本构建完成覆盖全省的充电服务网络。为推动我省充电设施建设,《江苏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苏事管〔2016〕16号)中明确规定,公共机构的停车位按照10-15%配建充电设施;同时要求新建住宅小区要100%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新建超过2万平方米的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时安装充电设施的停车位不少于10%。省经信委牵头,正在修订《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将进一步加大对充电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在用地、供电、项目审批等方面给予方便。同时地方财政将按照充电设施的建设规模和充电量对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进行资金支持。

五、加大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力度。

为推动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江苏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苏事管〔2016〕16号)中明确规定当年新增及更新的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0%。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加大在党政机构和公共机构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力度,形成示范引领作用。

六、建设省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行监测平台。

为推动充电设施互联互通和智能化水平,有效的对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进行监管,省经信委正积极推动省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行监测平台建设。平台建设方案和招标书已经专家论证,将于近期开展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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