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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中重卡须安装卫星定位行驶记录仪

2012-05-17  新闻来源:齐鲁晚报   新闻作者: 孙慧瑶 杜立谦   新闻编辑: 李颖

    16日,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淄博市加强机动车及驾驶人管理新闻通气会。会议决定,自6月1日起,全市重中型货车开始安装使用带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确保实现24小时远程实时监管,努力预防或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资料图

    ●  行车记录仪安装范围

    据交警部门介绍,全市3万余辆重中型货车中绝大多数只安装了行驶记录仪,但行驶信息无法接入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监管平台。

    交警部门要求,办理新车注册登记、转入业务的重中型货车,没有安装行驶记录仪或已安装但无法正常使用的在用重中型货车,以及其他符合安装条件的重中型货车必须安装使用带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

    在淄博市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及转入业务的重中型货车,未安装带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的,要安装带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后,再予办理相关业务。对在用的重中型货车,已经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的,不再要求重新安装;但是,经检测行驶记录仪无法正常使用且无修复可能的,要重新安装带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

    ●  严格规范安装程序

    会议明确,行驶记录仪的安装过程中,对符合条件的重中型货车统一组织安装符合规定的产品,严禁违规收费、搭车收费。对已经安装行驶记录仪,并且能够正常使用的,严禁强制重复安装。安装工作中,将加强对行驶记录仪运行情况的跟踪检测,及时做好维修服务工作。对已经安装带有卫星定位功能行驶记录仪的重中型货车,加大对车辆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实现24小时远程实时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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