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1月5日出台通知,要求危险货物运输车、总质量大于12吨的货车应装备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缓速器”独家调查发后,引起各界广泛关注。1月5日,工信部出台通知,要求“危险货物运输车、总质量大于12吨的货车应装备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
● 新规明确客货车安全性能
工信部1月5日发文,要求提高大中型客货车安全技术性能。工信部指出,近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从事故调查情况分析,既有超员、超速、违规载货、疲劳驾驶等管理和操作问题,也有大中型客货车自身存在的安全技术性能问题。
工信部对货车的安全配置提出明确要求。“危险货物运输车、总质量大于12吨的货车应装备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其中危险货物运输车应装备限速装置,限速装置设定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前轮应装备盘式制动器;
总质量大于12吨的货车、车长大于8米的挂车应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尾部标志板,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应装备符合规定的反射器型车身反光标识;
所有货车均应在驾驶室两侧喷涂总质量参数,半挂牵引车喷涂最大允许牵引质量参数,栏板货车和自卸货车还应喷涂栏板高度参数,罐式汽车和挂车还应在罐体上喷涂罐体容积及允许装运物品的种类,字体高度不小于80毫米。”
● 新车生产9月起需达标
工信部的通知明确要求“自2012年3月1日起,新定型的上述客车和货车均应符合以上要求;自2012年9月1日起,在生产的上述客车和货车均应符合以上要求”。
工信部强调“车辆生产企业是保证生产一致性的责任主体”。2012年2月29日前,将重点审查大中型客货车车辆产品,特别是公路客车、旅游客车、校车、重型载货汽车、危险品运输车、低平板车、商品运输车等。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车辆产品,工信部将暂停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简称《公告》)六个月,并公告社会,暂停期内企业不得生产、销售暂停《公告》的产品,对暂停《公告》的产品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暂停期满后,对于仍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撤销《公告》。《公告》产品被撤销后,不得以同一车辆型号再次申报《公告》,不得继续生产、销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2012年3月1日前,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对已生产尚未出厂,或已出厂但未销售的大中型客货车完成全面排查。
● 缓速器不是唯一选项
随着工信部明确要求“危险货物运输车、总质量大于12吨的货车应装备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正在酝酿修订的国标GB7258修订送审讨论稿也指出,“车长大于9米的客车、总质量不小于12吨的货车、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应装备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
这是否意味着12吨以上的大货车都将被强制安装缓速器?
公安部交通科学研究的研究一部主任应朝阳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除缓速器外,汽车辅助制动装置还包括发动机排气制动等。应朝阳称,之所以没有将缓速器作为唯一选项,目的是不希望固定厂家的技术路线,但“不论是采用缓速器还是汽车辅助制动装置,汽车都必须通过相关道路试验”。同时,应朝阳表示,实践看来,对于12吨以上的货车来说,缓速器是“目前比较好的、稳定的、达到要求的制动装置”。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公司相关人士也指出,对于12吨以上的重卡来说,发动机排气制动的制动力比缓速器要小很多,无法满足相关法规对车辆制动的要求。目前看,缓速器是最理想的卡车辅助制动装置。
“货车在山区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情况非常多,所以需要在新版标准里增加安装辅助制动装置的内容。在现有的各种辅助制动装置中,缓速器制动功率最大,下长坡时制动效果更好”。应朝阳称,也正因为这样,国标GB7258也在修订时也将缓速器单列出来,以示推荐。
[NextPage]相关新闻
2020-12-17 16:49:48
工信部调整甲醇汽车产品准入
12月15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调整甲醇汽车产品准入相关要求的通知》。按照《八部门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甲醇汽车应用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19〕61号)等规定,企业选择对应的车型类别进行甲醇汽车产品申报,产品名称应包括“甲醇”。
2020-12-01 16:51:54
工信部等17个部门联合推出25条措施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保住中小企业,就保住了我国经济的源头活水。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2月1日,17个部门印发意见,提出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基础性制度、财税支持制度、融资促进制度等7方面25条具体措施。
2019-10-09 11:36:55
11家车企遭工信部处罚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对11家机动车生产企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年8-12月,在开展2018年度车辆生产一致性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上述企业有部分产品不符合《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中关于生产一致性管理的相关规定。责令这11家企业停止生产和销售违规产品,并撤销产品《公告》 ;进行为期6个月的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公告》新产品申报资格,整改完成后工信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2019-09-20 13:35:47
工信部:432款新能源车将被撤出免税目录
9月19日,工信部对拟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名单进行公示。经统计,第十九批、第二十批《目录》分别于2018年7月和2018年9月发布后,共有432款车型在12个月内无产量或进口量,拟从《目录》撤销。
2019-09-16 15:03:02
工信部公布三文件征求意见稿 符合这些条件汽车准入有“优势”
9月11日,工信部在其官网上正式发布了三个文件的征求意见稿。这三个文件分别是:《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评估程序》《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集团化试点管理实施细则》《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系族管理实施细则》。此次工信部准备推出的这三个文件,是针对汽车行业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行业创新发展的举措。
2019-09-04 14:37:21
工信部:核查涉嫌违规汽车产品有关情况
9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核查涉嫌违规汽车产品有关情况的通知》。《通知》指出,“2019年上半年,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机动车上牌登记时,发现部分新出厂的车辆涉嫌存在生产不一致的问题”。为此,《通知》要求汽车生产企业“核实公安部门通报的涉嫌违规车辆产品有关情况”,并“立即组织自查”。
2019-08-23 17:31:43
工信部答复制定禁售燃油车时间表建议 将设立燃油车禁行区试点
近日,工信部发布了对《关于研究制定禁售燃油车时间表加快建设汽车强国的建议》的答复。工信部明确指出,我国将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燃油汽车禁行区试点,在取得成功的基础上,统筹研究制定燃油汽车退出时间表。通过政策的推动,燃油车离退出国内市场或将不远了。
2019-08-14 14:17:14
工信部发展中心:企业申报车厢可卸式汽车三大改变
8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了关于执行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19年8月1日起,企业申报车厢可卸式汽车新产品时,应在选装照片中提供车辆装载封闭式专用货厢的右侧45°照片;在其他栏注明“该车仅运输封闭式专用货厢”;在佐证材料中提供车辆实现专用货厢交换的专用装置的说明材料及厢体装卸作业时照片。
2019-08-08 12:01:46
关于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批)的公示
8月7日,工信部公示第十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2019-08-08 11:34:45
198款客车登榜,金旅燃料电池客车最多!工信部发布第7批新能源汽车推荐目录
8月6日,工信部发布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9年第7批)》。据统计,此批推荐目录中,新发布车型共有195款新能源客车登榜,其中,纯电动客车169款,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14款,燃料电池客车共计12款。旅客车共有4款燃料电池客车登榜,成为进入此批目录燃料电池客车最多的企业。